全国服务热线 18127993660

垃圾填埋场驻场监督-垃圾填埋场驻场监督机构-垃圾填埋场驻场监督标准

发布:2024-07-24 08:59,更新:2024-07-24 08:59

垃圾填埋场驻场监督服务标准

垃圾填埋场第三方驻场技术监督服务需遵循以下相关标准规范中关于监管、监测内容的规定。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
《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监管标准》(CJJ/T212-2015)
《广东省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营管理规范》
《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T137-2019)
《生活垃圾焚烧飞灰污染控制技术规范(试行)》(HJ 1134—2020)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 18772-2017)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监管标准》(CJJ213T-2016)

垃圾填埋场驻场监督服务范围

垃圾填埋场第三方驻场技术监督服务范围主要包含但不限于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飞灰填埋场、应急填埋库区、配套渗沥液处理厂、灰渣处理厂、厂容厂貌及园区内其他配套设施。

垃圾填埋场驻场监督服务内容

垃圾填埋场第三方驻场技术监督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定期检查焚烧处理厂、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飞灰填埋场、生活垃圾中期封场区、渗沥液处理设施、沼气发电厂以及监督服务期内新增环卫设施设备的投资、建设、运营、环境保护等状况,包括各类计量数据、不同处理方式的数量分配、现场运营管理、设备保养维护情况、环境卫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辅助协调周边关系等。
2)依照项目环评要求的监测项目和频次,以及相关标准规范,督促运营商制定并执行《环境监测计划》,审核环境监测报告,监督污染控制措施的执行情况。同时,定期抽查检测渗沥液原液、出水、飞灰固化物、地下水、地表水、烟气等相关环保指标。
3)定期抽检运营方的物料质量情况,如活性炭、石灰、阻垢剂、碳源等。
4)对垃圾进场、焚烧处理、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处理、飞灰固化和填埋处理、渗沥液处理(进出水量)、填埋气处理各环节的计量数据和台账进行全面监督管理,与业主方和运营方一同进行三方的核查计量;对各类次生废物(渗沥液处理后的污泥及废液、焚烧炉渣、焚烧飞灰、沼气等)的量进行控制性监督管理,定期统计,并报告主管部门。
5)制定相关日常巡查表格,定期巡查和不定期抽检,监控各类处理设备设施和各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转情况,若有不符合规范之处督促运营方进行整改。


其他新闻

联系方式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科路368号
  • 邮编:510650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工程师:黄琼
  • 手机:18127993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