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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第三方检测机构-中科

发布:2024-03-25 11:17,更新:2024-03-25 11:17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政策要求

    在山区、丘陵区、风沙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规划确定的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其他区域开办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水土保持方案由生产建设单位自行或者委托具备相应技术条件和能力的单位编制。

    生产建设单位应当在生产建设项目开工建设前完成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并取得批准手续。生产建设单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或者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的,生产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报告内容

    综合说明:建设项目基本情况、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和下阶段水土保持工作安排,并附上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基本情况包括:工程建设背景和项目概况、项目区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情况;水土流失防治任务包括: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废渣场及表土资源保护与利用情况、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保持措施体系和投资等。

    报告主要内容:编制依据、水土流失防治的标准等级、项目概况、项目区概况、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预评价、废渣场、表土资源保护与利用、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水土流失预测、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及防治措施布设、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方案实施的保障措施、结论与建议。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标准规范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T50434-2018);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水土保持规划guojiaji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复核划分成果〉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13〕188号);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划分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的公告》(广东省水利厅,2015年10月13日);

    《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水利部办公厅,办水保〔2020〕161号,2020年7月28日);

    《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2002年12月1日起施行);

    《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

    《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我厅审批及管理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备有关事项的公告》

    《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

    《广东省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和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粤府〔2015〕95号);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优势

    1.拥有众多先进仪器设备并通过CMA/CNAS资质认可,测试数据准确可靠,检测报告具有国际公信力。

    2.科学的实验室信息管理系统,保障每个服务环节的高效运转。

    3.技术专家团队实践经验丰富,可提供专业、迅速、全面的一站式服务。

    4.服务网络遍布全球,众多一线品牌指定合作实验室。

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检测流程

    业务委托→签订合同→现场检测→编制检测报告→内部评审→评审并修改→提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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