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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DS检测-第三方检测机构-中科检测

发布:2024-04-01 16:05,更新:2024-04-01 16:05

ODS检测项目介绍

对臭氧层具有严重的削减作用的物质被称为“消耗臭氧层物质”(Ozone depleting substances,简称“ODS”)。

人类活动会产生消耗臭氧层物质(ODS),例如氟氯烃、哈龙和甲基溴等,对臭氧层有显著的破坏作用。ODS的用途非常广泛,包括冰箱、空调、电子产品、灭火器材、烟草、泡沫塑料、发胶以及杀虫剂等产品的生产或使用过程。

欧盟ODS法规主要管控要求是:禁止生产受控物质;禁止上市和使用受控物质;禁止将含有或依赖受控物质的产品和设备投放市场;禁止进口受控物质或含有或依赖这些物质的个人物品以外的产品和设备;禁止出口受控物质或含有或依赖这些物质的个人物品以外的产品和设备;禁止生产、进口、上市、使用和出口附件II A部分新物质。其中受控物质位于法规附录I。

中科检测开展ODS检测服务,助力环境保护。

ODS检测适用范围

冰箱及空调类产品中的制冷剂、发泡剂、发泡材料(如发泡橡胶、泡棉、海绵、珍珠棉等)、保温材料(如保温板、保温棉、保温管材等)、灭火剂、清洗剂杀虫剂、气雾剂等。

ODS检测检测项目

1 氟氯碳化物Chlorofluorocarbon (CFCs)
2 氟氯氢碳化物Hydrochlorofluorocarbo (HCFCs)
3 哈龙 Halon
4 全氟化碳Perfluorocarbon (PFCs)
5 氢氟碳化合物Hydrofluorocarbon (HFCs)
6 氯化碳氢化物Chlorinated hydrocarbons (CHCs)
7 含溴氟烃Hydrobromofluorocarbon (HBFC)
8 溴代甲烷Bromomethane (CH3Br)

ODS检测标准法规

(EC)1005-2009《关于消耗臭氧层物质的法规》
(EU) 517/2014《含氟温室气体法规》
《2009年香港国际安全与无害环境拆船公约》
(EU)1257/2013船舶回收法规
MEPC.269(68)《2015年有害物质清单编制指南》
Q/CRRC J26-2018《轨道交通装备产品禁用和限用物质》
《维也纳公约》
《蒙特利尔议定书》


联系方式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兴科路368号
  • 邮编:510650
  • 联系电话:未提供
  • 工程师:黄琼
  • 手机:18127993660